“好嘞。”陆时熠得逞,心里美滋滋的上了车。
于晚开车很专注,开车几乎不说话,目光一直落在前方的车道。一路,陆时熠倒是偷瞄了好多次身旁的人,那颗跳的飞快的心脏,就一直没降下来。
虽然过了十二点,不过,这雾霾并没有完全散去,陆时熠心里庆幸,也亏得这雾霾天,车开不快。他已经差不多有五年多,没和于晚单独待这么长时间了。
当然,这个“单独”,是自动忽略了后座的醉鬼,四舍五入算出来的独处。
陆时熠心里越想越美。
“傻乐什么呢?”红绿灯路口,车停下时,于晚忽然侧头问。
“……没什么。”陆时熠不动声色的收敛起嘴角的笑。
于晚没追问,像是聊家常一样,随意的问了一嘴:“怎么回国了?”
陆时熠望着于晚,车窗外的夜灯照亮她的侧脸,光彩夺目。鼻尖上那颗淡淡的小痣,将她淡漠冷凝的五官,平添了几分柔美,陆时熠看的移不开目光。
那颗本就超速跳动的心脏,这会跳的更快了。
为什么回国?
当然是因为她!
陆时熠曾被于晚踢过两次裤当,一次是在他10岁那年,一次是在他18岁那年。于晚并非故意,两次都是意外。
但就因为这两次意外,却给陆时熠心理和生理,造成了极大影响。以至于他在国外的这些年,对其他任何女人都提不起兴趣了,像是得了性|功能障碍,唯独每次想起于晚时,才会让他有男人的冲动……
可是从小到大,于晚对他就像对于牧一样,只当弟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