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就先听他一回。
相顾无言地用完晚餐,程默自觉收了碗筷进厨房刷洗。蛋蛋跟了进去,不时好奇地回头打量那个已然不那么陌生的男人一眼,护卫长似的竖着尾巴来回踱步。
应旸没有过多关注蛋蛋,百无聊赖地倚在餐桌旁独独看着程默忙碌的背影,英气的眉形下压着一双乌沉沉的眼,眼神晦暗莫测,不知在想些什么。
空间不大的厨房里仅亮着一盏小灯,灯光明亮耀目,色泽很正,既不会蓝得过分清冷,也免于让人生出仿佛置身日暮黄昏的寂寞感触。
程默的肤色同样发白,在光线的浸染下透出莹润的光。
应旸的视线死死贴在他裸露的后颈处,沿着秀挺有致的脊线一路往下顺延,没入椎骨末梢——那个凹陷与挺翘并存的所在,不动声色地停留半晌,最终随着唾液咽下的声音一同“咕噜”地滑下,觑着圆润的脚踝怔怔出神。
程默极少在他脸上窥见过这样的神情,甚至可以说前所未有,于是他刚一转身就僵住了,颇有点进退两难的窘迫。
应旸在看……他的脚?
因为他不合时宜地穿了双毛绒拖鞋吗?
虽然他确实要比一般人畏寒,但炎炎夏日,这样还是有些太过夸张了。
可谁让家里没有多余的拖鞋了呢,总不能光着吧。
程默刚过23岁生日,然而心理已经提前步入中年养生阶段,每晚睡前总会准备生姜水泡脚,让他赤脚落地活动是怎么也做不到的。
似是而非地瞎猜了一圈,应旸早就收回目光,转而饶有兴味地盯向他的脸,看他生动而不加掩饰的表情,心里充满睽违已久的餍足情绪。
“洗完了?”
“……”程默懵然回神,下意识擦了擦手,“唔。”
“我想洗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