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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把0910这两块地卖给光轮地产。

不过呢,每块地在原价17亿上,加3500万利润。

也就是41个亿。

这时候,路立明喜出望外,但也犯了难。

许诺可以再额外多加1000万的利润,但是要分两批付款。

并且第一次付款的期限是在这个月20号前。

听了他的要求,肖建国自然是不耐烦了,说既然你们没有诚意那就算了。

后来,在路立明的百般央求下,他才又好容易吐了口。

说如果现在立刻签合同的话,就答应。

过了今天这件事就算了。

这种千载难逢的机会,路立明自然是连连答应了。

于是乎,他就临时手忙脚乱的一边跟刘尚请示,一边命人送公章,法人名章过来。

最终,在一番匆忙之下,这份被调包,动过手脚的合同也就生了效。

在签合同之时,路立明也是小心谨慎的多次查看了付款方式和最后期限。

只不过,他却没有留意到,在这份被调包的合同中,多出了一条违约条款。

甲方(新世纪)是有权利提前要求光轮地产一次性支付款项的。

只不过要支付5个点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