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垫资还是投资?
如果是垫资,就好像是为播出方提供了一笔低息甚至免息的过桥周转资金。如果是投资,就意味着制作方是内容版权的拥有主体。当然播出方一般会拥有该媒体领域的排他性版权,但对于i的归属与开发,制作方会成为运营与收益的主体。
剩下的主流合作模式便是对赌模式。
制播双方以节目收视率作为对赌标的,以节目庞大的广告收入作为对赌筹码,根据节目收视率的达成指标来分配广告收入这个蛋糕。
内容很复杂,荣意是搞不懂的。
他这位甩手掌柜不管这些,不会外行指导内行。
专业的事交由专业的人员去做。
收视什么的,利润什么的…都会抠细节反复磨,最终定下合同。
再说了,这是天意文化独家投资制作的节目。
该节目高昂的制作和推广费用,可不是一般的电视台能承担起的。
同时,制播分离是需要播出平台购买播放权,而天意文化对外播出的售价可不低。至于播出平台的电视台怎么获取利润,荣意不管。
反正合作共赢就完事了。
得让对方有赚头,又不至于过于眼红天意文化的高收益。
要是瞎搞,荣意不介意换个地方。
对了,第一季《华国好声音》的播出平台,正是荣意所在的魔都电视台,也叫番茄台。
蓝莓芒果两大水果流氓,报价也极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