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下,咱们已经到霍格郡了,最迟明天早上,绝对能到达皇城,保证您的婚礼不会被耽搁,是整个普尔黑利大陆上最完美的婚礼!”
该死的普尔黑利大陆上最完美的婚礼!
马车微微的颠了一下,也许是车轮被石头硌到了。
安斯艾尔没再说话,他轻轻拨开搭在脸上的好几十层头纱,朝车厢右前方的角落里瞄了一眼——那里有一只被困在纱布和丝带里好几天的蛾子干尸。从上车起安塞就注意到了它,在经历过一系列包含惊恐、不安、麻木、冷漠的情绪之后,现在他已经可以做到和干尸和平相处,井水不犯河水了。
只要那只蛾子不会突然起飞,用它四片翅膀上丑陋而愚蠢的黑色圆圈污染他的视野。
它就像是长倒的睫毛、脚底的伤口、一颗不知何处的肿瘤,你知道它的存在,你当然恨不得下一秒就跟它分道扬镳,但是还是拿它毫无办法。
如果你问他为什么不叫保罗进来把蛾子赶走?呵,堂堂弗雷德卡的十四王子怎么可能让一个仆人知道自己的弱点?
王子敏锐地听到马车外头掠过几只叽叽喳喳的野生麻雀,这群小畜】生的翅尖接二连三地划过车窗上那块厚实的布,这使得外头的阳光一会儿闪一下,一会儿再闪一下,不管再怎么变换角度,这光的每一下都能结结实实地刺中安塞的瞳孔。
“绝对是埃尔罗那个蠢货干的!”安塞在心里默默地想。这是他的弟弟,弗雷德卡的十五王子,埃尔罗·安妮杰斯·布拉德里克,一个名副其实的蠢蛋。当他出生,弗雷德卡的现任王,他的父亲,奥狄斯·摩顿·布拉德里克三世殿下就对这个孩子的斗鸡眼万分嫌弃,认为他绝对是个傻子,要不是孩子的生母,当时的皇后玛西陛下苦苦哀求,安塞可以肯定,埃尔罗活不到现在。
更别提埃尔罗在两岁的时候还不会翻身,四岁的时候也只学会叫妈妈,七岁尚未断奶,到现在也搞不清楚芭芭拉郡和皮特郡之间的分界线是哪条河。
至于为什么十五殿下叫这个名字?那是因为玛西殿下的闺名是:安妮杰斯·玛西。弗雷德卡有过那么多任皇后陛下,为了分清楚孩子的生母,聪慧的布拉德里克三世殿下特许母亲的名字可以加进亲生孩子的名字里,既能一眼分辨出孩子的血统,又能作为他过往情史的纪念,可真是一举两得。
奥狄斯·摩顿·布拉德里克三世殿下非常确定自己是个专一的国王。
因为童年时期被兄弟姐妹嘲笑,埃尔罗的性格非常糟糕,他坚持认为如果不摄入肉类就会引起许多种致命的疾病,并且拒绝吃生日那天父皇特地送去的蔬菜派。这使得布拉德里克三世殿下勃然大怒,险些命令大臣们出台一本新的关于禁食荤食的法律,若不是王国的大祭司格林先生坚决反对这本律法的实施,十五王子说不定就活生生的饿死在自个儿宫殿里头了。
车厢突然想要被甩飞了似的,进行了一次二百四十度的漂移,直到右边墙壁撞到了什么东西才勉强停了下来,顿了顿,车继续向前冲去。
嗯······除此之外,十五王子还是位坚定的反血统论者,认为无论身为平民还是贵族、皇室,都是平等的——当时他正端着女仆送来的咖啡振振有词、理直气壮,像极了一个彻头彻尾的笑话。
他因此厌恶极了安塞,觉得安塞从头顶的发旋儿到脚底的红痣都充斥着浓浓的、讨人厌的高高在上,又觉得安塞那精致的面容和理智的头脑都是由对方血管里的纯血所捏造出来的。在他简单的大脑结构所产生认知中,纯血等同于错误。
但在安塞面前,他却非要强装作一个温和的兄弟、善于倾听的朋友。事实上是,每当他微笑时,安塞都能透过他,清楚地看见十七年前那个大着肚子踩在母亲尸骨和尊严之上进门的寡妇。
弗雷德卡的第十三任皇后陛下与国王殿下的婚姻只持续了五个月零十三天,她是少有的能够活着离开这座由金色屋顶和灰色砖头拼凑而成的宫殿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