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的异族女子。
看到这里,很多人就要问我了,说:丁小仙,你不是喜欢看帅哥吗?怎么今天你连长的像毛驴的女人都不放过,还看得那么详细?
那么,我问你,如果一个人,砍了你十刀;然后又砍了你暗恋的那个帅哥十刀,刀刀砍在他标致的小脸蛋上,而且,还割下了那个帅哥的小小帅。你会怎样做?你千万别说报警,记住这是封建社会。
你肯定会说:报仇!这还需要问吗?
当然是报仇了,可报仇的关键,你不是要记住了你仇人的模样吗?难道你能拎菜刀到大街上随便看到谁不顺眼就拉过来乱砍一气?你又不是土匪恶霸座山雕。
所以,我如此费尽心思的记住这个绿衣大鹦鹉的模样,就是因为下一刻,她变成了我不共戴天仇人!
因为,她和她那只彪悍的毛驴,直冲而来,把正在逃命的我给撞下了马。当时的我和枣红马,人困马乏,根本就是一推就倒,毫无自卫能力,何况还手?
人世间的事情,多么可笑,我躲过了英俊的将军和他英俊的白马,却被一赖皮绿衣大鹦鹉和她那头赖皮的小毛驴给撞得人仰马翻、四脚朝天。
可恨的是,突发状况之后,那个毛毛躁躁的绿衣大鹦鹉还和她的小毛驴在我的身上练习“原地踏步走”。可怜我那精巧的瓜子脸,硬被踩成了硕大的向日葵脸。
饥饿、困乏、撞击、踩踏一系列的“伤痛”之后,终于,我抱着我硕大的向日葵脸给昏迷了过去。
昏迷之中我也死死的要自己记住这只绿衣大鹦鹉那毛驴一般的模样,我告诉自己:君子报仇,只争朝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