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她不表白,慢慢学会将酸酸、涩涩的暗慕放在心口,往心灵深处藏,不去困绕许彦琛,更不会把自己弄得惨西西,在所有人眼里,她依然是爱笑爱闹的沈织心。
因为这样开朗中带着娇柔的性格,也吸引着很多同龄的男孩子。
其中有一位隔壁班的男孩,姓余,个性老老实实的,却对她特别有毅力。
上公共课,会早早帮她占好最好的位置。
她生病了,会煎感冒茶给她喝,她胃口不好,会从家里带来清粥小菜。
虽然住的地方和她家是完全两个方向,却会每一天都会陪她去坐公车,风雨无阻。
他不象新闻系的其他男生一样油嘴滑舌、能说会道,但是她每一次转身,始终会陪伴在她身侧。
这种细心,这种体贴,弄得人尽皆知。
每个人碰见她,都会糗几句:“沈织心,你家的‘愚’公呢?”
挖山不止,愚公移山。
所有人,都说她会被追走,就连学生会那群与她关系很好的干部们,也开始兴趣十足的八褂着。
她承认,她不是铁石心肠的女孩,身处浪漫的花季年龄,她真的有被感动到,只是总欠一点感觉,下不了最后的决心。
那天,五月四日,青年节。
以许彦琛为代表,大四的学长们快要毕业。于是学生会的成员们自发组织了一次聚会,不大不小的二十年华,对于某一方面,特别张扬,于是,有伴的携伴,没伴的也要带个不太恐龙的异性出来。
而她还没来得及表态,学生会的其他同仁们已经向余仁书发出了邀请。
因为太过尴尬,她不知道该怎么拒绝,只好任一脸愉悦难掩的余仁书参加这次聚会。
那晚,唯一没有携伴的人,只有许彦琛。
一群年轻人聚在一起,大家k歌的k歌,摇摋子的摇摋子,年轻人们玩得不亦乐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