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不会多看一眼的水草,水箱底平平无奇的鹅卵石,仿佛具有了某种神秘的力量,一下子变得引人注目起来。
不知不觉,两个人的脑袋并排着印在水箱的反光里,温煦猛然惊觉他们姿态太过亲密了,才回过神来,往后退了一步。
“‘喜欢?’因为喜欢所以不会觉得有负担,所以付出也会很开心?”
钟南笑了笑,不明白这么简单的道理,温煦都像七八岁的小孩子一样,一脸的惊讶。
“是呀,喜欢的事情就要动手去做,你就会得到满足感,不喜欢的事情,尽量不去做,那么就没有压力没有痛苦了。”
他这一套自己总结出来的生存手册,却如醍醐灌顶,把一直以来,迷茫着自己是为了什么而活着,为什么要逼自己像个“好学生、好女儿、好朋友”一样生活的温煦给敲醒了。
是啊,她熬夜刷数学题为了考高分而整夜失眠,但其实她当时明明可以去学艺术的,她大把大把的时间花在母亲给她定制的音乐熏陶课上,可她更想去练书法。她当初那么喜欢陆宇宁,却觉得作为好朋友,不能破坏了两个人的友谊,不能当一个早恋的“坏女孩”,所以只敢在无人的夜晚写着少女心事的日记,只能在特定的某些节日里戴上陆宇宁送她的生日礼物发卡,却又痛苦他不明白自己的心意。
喜欢所以去做。
温煦偏过头,盯着钟南的眼睛:
“所以你喜欢我,就死皮赖脸地黏着我。”
纵然神经大条如电缆的钟南也禁不住这样灵魂的拷问,低着头假装整理鞋带。
温煦也回过神来,浑身不自在地吃起了钟南给她的那包辣条。
这个大笨蛋,还不算真的笨嘛!
某些不一样的东西悄然在温煦心里生根发芽,她主动谈起了自己其实更想当一个帮助他人的记者,而不是父母希望的小县城公务员或者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