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惊秋放下书,又在包里摸索,拿出一支钢笔。
款式很旧,笔身全黑,笔夹是金色,保养得不是很好,笔盖已经松动了,摇摇欲坠。
“这是十八岁生日我爸妈给我的,算是家里的传家宝吧,听说是我太爷爷那一辈传下来的,用这支钢笔给病人写过很多病历。”
燕惊秋翻转笔身,“你看,这里刻了字。”
梁鹤洲垂眼,看见四个烫金楷体字——仁心仁术。
燕惊秋用拇指拂过笔身,紧紧捏住了第二个“仁”字。
“好像那一回生日是我第一次和我爸妈一起过,在一家中餐馆的包厢,就我们三个人。我爸敬了我一杯酒,跟我说,医德大于医术,假如没有医德,就算医术再高明,也算不上一个好医生,然后我妈把这支钢笔给了我,我每天都带着,它还能写字呢。”
他打开笔帽,用鼻尖戳了戳掌心,幽蓝的墨水在皮肤上晕开。
“你觉得我能做一个好医生吗?”他声音很轻,一下子就散在风里。
话题奇妙地回到早些时候梁鹤洲所想,按照燕惊秋的性格,是无论如何做不到一个“仁”字的,他没有为别人考虑、体谅他人的概念,就好像先天性色盲患者,再怎么告诉他天是蓝色,他也不会理解“蓝”是什么模样。
梁鹤洲觉得自己应该实话实说,就算是老掉牙的套话也好,什么“及时止损”什么“为自己而活”,但他没能说出口,现在的情境下,直白显得残忍而没有必要。哪怕只是这么一小会儿,他想做燕惊秋最忠实的拥趸。
“肯定会的,你会成为一个好医生。”他语气笃定。
燕惊秋没应声,只是更紧地贴住了他温热的身躯。
回到公寓是六点半,电梯挤满了下班回来的工薪族,燕惊秋被梁鹤洲圈在角落,与拥挤的人群隔绝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