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斯特朝着走来的少年潇洒的摆摆手,眼睛目不斜视的观察着今天格外讲究的温木。

只见温木清瘦匀称的身形上套着松垮的白色卫衣和灰色工装裤,有着简单干净的发型以及清澈明亮的眼眸,缠绕的挂脖式红宝石色耳机仿佛一条宠物小蛇围在脖子上,却更显得干净利索。

右肩是一个斜挎的橙红背包,样式有点类似s风格的旅行包,不大不小,很合适。

温木整体穿搭的色调更偏向于白橙色,阳光开朗热情的色彩被晕抹在生命的画卷上,像是森林的小鹿打翻了口袋的调色盘,点缀成独一无二的艺术品。

一眼望去,少年感十足。

唯一有些不搭的便是他脖子上那条透明蓝紫色的月牙形项链,但仔细看去,其实项链的弯度也不是很典型的滚圆,而是带着一点微微弧度的垂饰。

不过幸运的是,这条项链被隐匿在暖和的卫衣中并不是很显眼,只能若隐若现的看到一点脖链。

于是乎,他们二人便这样上路了。

休斯特平时看起来吊儿郎当没个正经样子,除了喝酒就是泡妞,但工作时却总是能集中注意,认真起来可以干净利索的完成任务,办事也丝毫不拖泥带水。

甚至有几点和贝格森倒是很像,尤其是解决麻烦的时候,总结三个字:快狠准。

虽然工作时的嘴也很欠,但傻愣愣的样子看起来很好说话。

休斯特开着车,时不时还能哼着小曲,在快要离开社区的时候,他朝后座的温木问道:

“温木,你想去哪里?只要不是很远,老大同意,那上刀山下火海对我来说都是小easily啦~”

“去安威尔大学吧!早就想再去一次了!走走走!”温木说话时还兴奋的拍着前座的靠椅,眼里满是激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