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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闻昔的脸刷地就红了,他赶紧给付斯礼囫囵地系上了扣子,拽着他进了卧室,将他塞入被窝!

“药在哪儿?”

“电视柜右边的抽屉里。”

朗闻昔逃出卧室的样子不像头倔驴崽子,倒有几分受惊了的兔子的模样,蹿得飞快。

朗闻昔翻找着药箱中的退烧药,却发现几乎每盒药都已经过期了,他仰着脖子对卧室内的付斯礼说:“药都过期了,我去24小时的药店给你买点儿。”

乍暖还寒的春夜里,朗闻昔提着一塑料袋的药站在街灯下面,他试图用凉风让自己冷静下来。他本来还想再挣扎一下自己对付斯礼的感情,但当他两有了亲密的接触后,疯狂跳动的心脏又像是在特意提醒着他——他喜欢付斯礼。

街灯拉长了他的身影,他用脚狠狠踢了自己的影子,自言自语道:“咋办啊!我应该不喜欢男的啊?!”朗闻昔不解地挠着自己的头发,无助又可笑。

忽然,一双熟悉的运动鞋出现在了自己的眼前,冷汗立刻从他的后脊梁冒了出来。

——付斯礼,他怎么来了?!完了,他是不是听见了?!

朗闻昔寻思着先下手为强转移矛盾,心里已经编好了兴师问罪的台词:为什么发着烧还出门!

可当他抬起头看到付斯礼的时候,却发现他正挂着耳机,朗闻昔二话没说从付斯礼的耳朵上摘了一只耳机放在耳边,里面‘动次打次’的音乐声震自己的耳膜欲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