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佩伦快步地跑到门口,“那你一定要告诉我。”
“好。”少年没有回头,背对着他挥了挥手。
短暂地相处,却让阿佩伦记了好久好久,他冲着年轻人离开的背影喊道:“?o te las?(你叫什么名字?)”
年轻人顿了顿脚步,没有理他,最终也只给他留下了一个背影。
朗闻昔从便利店出来的时候,看到阿佩伦在追着一个陌生人问对方名字,立刻停住了上前的脚步。
他在心中默念道:没事儿的,没事儿的!不是亲生的,不丢人!
等阿佩伦沮丧地走回车子旁时,朗闻昔才走过去调侃道:“怎么,搭讪失败啦?!”
“不是搭讪,我认识他,很多年以前。”阿佩伦垂着脑袋,朗闻昔伸手摸了摸垂头丧气的‘大狗狗’。
“开车,让我看看长啥样。”朗闻昔有些好奇,能让自己儿子记这么久的人到底长啥样。
阿佩伦还没有从低落的情绪中缓过来,“哦。”语气里满满的失落。
阿佩伦将车子开到了年轻人的前面,便放缓了车速。这样能方便朗闻昔看得清楚一些,朗闻昔刚朝着那年轻人看去时,他突然拐进了左手边的巷子里。
朗闻昔只隐约觉得有些眼熟,但却想不起来在哪儿见过。
朗闻昔抬头看了一眼巷子口的名字,是用朱红色的漆写着两个大字——‘猫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