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朗闻昔被乔小洋一语点醒,“只不过它没有眼珠外圈的灯泡轮廓,只有灯丝的部分。”朗闻昔说完又陷入了思考,“我……我好像不是第一次见到过这个标记。”
以朗闻昔对图像的敏|感程度,只要是见过一次这种极具标识性的图像,他就会多看两眼,并且将它记忆下来。
到底是在哪儿见过?为什么就是想不起来。朗闻昔是希望能帮上付斯礼的,但当大脑中涌入无数的图像时,他又有些无从辨别。
“没事儿,你慢慢想,不急。”付斯礼揽了揽朗闻昔的肩,“这个点儿了,你们先回去吧。”
付斯礼将朗闻昔和阿佩伦送到停车场的时候,特地嘱咐了一句;“这小子没有驾照,不准让他开车,危险!”
朗闻昔点了点头,这是在旁敲侧击他俩上次去买画材的时候,他让阿佩伦开了车,“知道了。”
朗闻昔坐在主驾上刚准备系上安全带时,突然想起来了那天看到的场景,他连忙叫住转身的付斯礼,“付斯礼。”
付斯礼回过身走到了主驾驶的窗户边,问道:“怎么了?”
“我想起来那天,我和阿佩伦一起跟了一段明狄。他最后转了一个胡同,具体叫什么胡同我不记得了,但外墙上有一个很明显的红漆写上的——猫市。”当时,朗闻昔还觉得那个背影有些眼熟的样子,现在想来应该就是明狄了。
“猫市?大概在什么位置?”付斯礼问道。
朗闻昔打开了手机上的地图app,说:“大概就是这个位置,往东500米左右有一家601。”
付斯礼大致记下了位置,他伸手揉了揉朗闻昔的头发,说:“嗯,帮大忙了!”然后,探头在朗闻昔的耳边低声耳语道:“我老婆真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