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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亲生的回来了,养子的地位瞬间就变得尴尬起来。

这段时间高层里头有几个人已经在暗暗的跟萧潮笙较劲儿,似乎想着要让陈氏换个主子。

众人都很清楚他们其实不安好心,无非是觉得林青樾比萧潮笙好拿捏罢了。

哪有人会真心替那位小公子着想呢?

在巨大的利益面前,大家伙全部都只想着自己。

或许就连萧潮笙也是这样。

人全部都到齐了,律师拿出了陈铭早就已经签署好的文件。

“这份文件是陈先生之前已经签署好的,上面有他的签字和印章,在签署的过程中也全部进行了录像,是经过公证,具有法律效益的文件。”

“现在我来代为宣读文件中的具体内容。”

“陈先生百年或者发生意外无法继续管理公司后,其在公司所占有的60的股份,40由林青樾持有,20由萧潮笙持有。”

“公司的全部管理与决策由萧潮笙负责。”

陈铭只把股份留给了林青樾,但却没有让他参与公司的管理。

他原本占有公司70的股份,在萧潮笙成年时送了其中的10作为他的成年礼。再加上此次分给小萧潮笙的股份,现在萧潮笙在公司的股份占比是30,仅次于林青樾。

但他在公司还有一些别的追随者,也就是说林青樾在股东大会上并没有优势。

他只是一个能够享受到分红的空头股东罢了。

律师才刚宣读完文件中的内容,林青樾甚至都没来得及开口说话,就有人已经站出来反对了:“陈总怎么可能把公司全部都交给萧潮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