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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他自己就是公司股东,随时能弄个实习盖章,自然不用担心进度,也不急着工作。

“迟点吧。”章司不多走动,话也不多,但双眼一直巴巴不停地追着两个娃娃转。

见姑丈手法生疏,好几次想起身过去接手。

但都被章棠及时阻止:“让姑丈多学学吧。”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一小段时间。

后来姑父能比章司更好照顾母子三人后,章司就回公司上班了。

某天章司去虞家蹭饭,夫妇两人就跟他商量了件大事。

把其中一个孩子“过继???”到他名下。

章司拒绝了。

作者有话说:

小然是章棠夫妇想过继给章司当“继子”的。但在法律上,章司不符合收养条件(未满30周岁)。

不过这里是小说,可以离谱点。章司虽然一开始拒绝,但后面还是接受了,因为他不想被催婚,也不想跟别人商业联婚。

啊,顺便提一句,章司可能不是天生gay?恰好在情窦初开的时候遇到了程礼,又一直追着程礼跑,久而久之…(都是被程礼掰 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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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5】过继,对应法律上的“收养”。以下摘抄自《民法典》第五章 第一节(收养关系的成立)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