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时期隋烨对理想型有过具像化的幻想,像《卡萨布兰卡》里的褒曼,或者《莫里斯》里的休格兰特。他们那群无聊的少年在偷喝完啤酒的晚上聚在别墅小阁楼里,聊一些当下敏感的问题,譬如三个词语形容幻想对象,隋烨记得自己当时绞尽脑汁选出的单词是漂亮、温柔和大方。
但后来在晚上想起付斯怀的时候,就什么都忘了。
“走了,”从窗户看见布景就位,隋烨结束了闲聊,背朝阮存希挥了挥手,“伦敦见。”
付斯怀收拾行李的时候犯了难。他以往出差大多不超过五天,家里只有一个二十四寸的箱子,这次要带上转换器等物品就有点困难。
原本还问了隋烨办国外流量卡的事,对面很快回过来两个字——不用,想来他会自行安排。
那套殷谣挑的衣服正叠好放在床尾。
衣服回到家后他又试过一次,细看更是繁复细腻,袖口和领口都暗缝了丝线,看上去很不好干活,虽然它本身也不是为了干活而设计。
他不理解店员和殷谣是抱着怎样的想法夸他穿上好看的。在他眼里,明明不适配、不搭调,他那羸瘦疲倦的样子也跟好看两个字毫无关联。
门外水流声停了,杨铮擦着头发从卫生间出来,脚不小心踢到了塑料盆,给踢了将近三米远。
付斯怀没再纠结,把那件衣服匆匆叠好硬塞进去,起身把盆子捡回来。
“我明早就走了,”付斯怀对着他说,“后面几天有雨,你记得锁好门窗。”
杨铮眼神在衣服上停留一秒,又在付斯怀身上停留一秒,最终转过头去:“我知道。”
“别光说知道,”付斯怀叹了口气,“每次说完又不做。”
原本付斯怀给隋烨说过自己打车去,但第二天一早还是在门外看见了赵师傅的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