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里,他能感受到姜路的视线,仅仅几秒,人就消失在眼前。
姜路一股脑冲下楼,在医院楼下的小花园里坐下,大理石凳冰凉刺骨,浇熄了他狂热的想法。
风吹过来都是热的,因为过于激动,后背的衣料被汗水浸湿,黏糊糊贴在身上,很不舒服。
他呆呆盯着手掌,过了十分钟,依然像两团火焰般灼烧着肌肤,等面颊的燥热褪去,他便去就近的水果店,记得琳琳爱吃山竹,于是买了两筐托人送过去,
做完这些,姜路还沉浸在拥抱里,那种拼尽全力想融入一个人的感觉,像是压抑数百年剧烈喷发的火山,将残存的理智吞没。
但放纵后的代价,便是无尽的提心吊胆,以至于近来几天,他都没有勇气点开手机。
这天上午,姜路收拾完装备,哄了小呆半天才急匆匆赶下楼,小区门口横着辆牧马人,乍一看霸气外露。
车窗缓缓下落,戴龙顶着副墨镜,手伸到窗外拍了拍车门,“小路!快上车,待会儿拍照罚款了!”
“来了!!”姜路拎着箱子,一个箭步窜上后座,牧观青咧嘴笑道,“行啊这装备,看见没老戴,人家才是专业。”
“没有,我新手,待会儿叔叔们多照顾照顾。”姜路端坐在后头,看了眼后视镜里,牧观青也带着墨镜,花衬衫下的刺青很显眼,打眼一看就是个混混,和传闻中的格格不入。
“哎姜路,”牧观青扯掉墨镜,右肘撑着靠枕往后看,“商量点事儿。”
姜路点头,“您说。”
“私下里就别叫咱们叔叔叔的了,显老,叫哥就行,你要高兴喊我弟也成。”牧观行说完就被戴龙打了一下,他哎呦嚎了一嗓子,“干嘛呀,咱认真的,我不稀罕辈分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