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岁的郁臻,不具备和成年男人对抗的力量。他被扯得滑出垫子。膝盖小腿磨着地面粗砺的石子,火辣辣的痛;他手掌撑地站起来,又被男人粗暴地往外拖,颈脖的项圈硌着下颌骨,又冷又硬。
他回头望向小久,小久也露着一对灼人的眼睛偷看他。
至少他比原先七岁的自己懂得多,也更坚强。
男人一巴掌呼上他的后脑勺,喝斥道:“走快点你!”
他们被绑架囚禁的地方,是一座废弃工厂。在孩子的眼里,那些斑驳破损的墙壁是那么高,楼梯是那么长;走廊的窗户虽照进了阳光,可他即便踮起脚也摸不着窗台的边。
在他那不知真假的梦境或者未来里,他独自逃了出去,发现这家工厂与孤儿院仅相隔了3公里。
他和小久,被关在离家园步行仅40分钟的地方近两年,受尽了噩梦般的折磨。
郁臻恨自己不是大人,如果他足够高,力气足够大,他现在就可以拧断坏人的脖子,一把火烧了工厂,带小久逃走。
他被锁链拽着项圈,踉跄地跟在男人身后,以他的小个子,跨步的距离远追不上疾步的成年人,加上整整两天没吃饭,手脚绵软虚汗直冒,只能小跑勉强跟上。
带走他的男人没有名字,或许有,他不记得了,但他记得男人的手肘以上,有一处青色纹身,纹的是一条瘦长猎犬,皮毛光滑,劲瘦矫健。
这里的成年人手臂上都有这样的纹身,是他们组织的记号。
他们的分工明确,部分人的工作是搜罗儿童,有的孩子是被卖来的,也有像他和小久那样,被绑架或拐骗来的;余下的一部分人,比如他眼前的男人,被称为演员,负责满足客户的需求,还有摄影师、后期剪辑和后勤等等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