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检查自己的身体,细细的手脚,瘦骨嶙峋的胸腔,身上的伤疤基本结痂,脚掌有皲裂的伤口,一碰就疼。
套在颈项的铁圈勒着脖子,不是它变小了,是他们长大了。
生长真了不起,哪怕每天只能吃恶心的面糊,喝不干净的水,他们依然在长大。
郁臻举起瘦得皮包骨的手掌,指甲缝和指间藏着黑色污垢,像垃圾人,垃圾变成的人。他最近总没力气,挨打都不叫唤了,一站起来就头晕,应该离死不远了吧。
小久的伤比他严重,伤疤鲜红,全是凝固的血块,嘴角被打裂了,还时常咳血;之前的演员辞职了,换了旁人照顾他们。新人力气大又野蛮,他们吃的苦头比前一年加起来都多。
长期在这样的环境中,嗅觉失灵,他闻不出自己和小久是什么味儿,大概是快死掉的死老鼠味,他猜想,他们日夜相伴几百天,早不分彼此了。
和小伙伴死在一起,好像不是特别糟糕的一件事,不是有句古话叫“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吗?他可以求那些人,把他和小久同一天杀掉,然后埋进同一个土坑。
他们都是没有父母亲人的小孩——不,小久可以上天堂和父母团聚,他还是下地狱继续当小恶魔。
死亡,真是一个美妙的结局。
就是不知道地狱有没有孤儿院,如果没有,他岂不是只好去流浪了?
郁臻慢悠悠地翻过身,小久的头本来枕在他的腿上,现在“咚”地落到床垫里,不过小久没被吵醒,继续无知无觉地睡着。
“你在做美梦吗?”他抚摸着小久打结成团的头发,“有梦到我吗?”
肯定没有,梦见他能有什么好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