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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诩在家里呆了一个月,避过了风头,才出门去见他的老师,温诩的老师年轻的时候也是个传奇,在巅峰时期退出,选择去大学当老师,温诩读本科的时候,正是黎墨扬任教的第一年,时至今日,他的名字依然会被人提起。

“如果没什么事,回来跟我读个硕士吧。”黎墨扬一边把材料下锅,一边对温诩说。

“老师,我做错了吗?”

黎墨扬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反问“你就那么喜欢那个孩子?”

温诩神色有些复杂,叹了口气,还是说了出来,面对黎墨扬,他没有什么好隐瞒的,也瞒不过“我的确很喜欢他,但这么做不止是因为喜欢。”

黎墨扬并不意外,温诩一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尽管这个举动在外人眼里看来那么冲动不成熟,有种弃车保卒的不值当,但黎墨扬非常清楚,能让温诩这么做,一定是有什么特殊原因。

“他很有天分,是我进这个圈子以来,见过的最有天分的年轻人,他将来在表演上一定会取得不可估量的成就,老师,我舍不得这样的人被埋没,他该有很多机会和更大的舞台,我真的舍不得,更何况我还这样喜欢他。”

终有一种人,会成为神明,他会登上由无数个天才搭成的台阶,去摘走属于他的星光,让所有人知道谁才是真正的王。

温诩对于表演很执着肯努力也很有灵性,那张好看的皮囊反而成了他身上最不值一提的东西,所有人都说他天生该吃这碗饭,而温诩也一直把这当成他全部的梦想,他也想过去触碰那颗星星。

后来他遇到了敖宁褚,把那曾经奉为毕生理想的一切拱手放下,甘愿化为一粒尘埃,可那又怎样,温诩觉得值得,有些天生就配得上所有人为他让路,替他保驾护航。

黎墨扬点了点头“长大了,别傻站着,帮我端菜。”

温诩看着黎墨扬的背影,声音又低又轻“老师,对不起。”

“没什么好对不起的,你也是成年人了,况且,我相信你的眼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