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然说出了一分潇洒。
暗恋让蠢材成为诗人。
他本身就好看,今天尤其好看,好看的勾魂。
我简直为他着魔,一点都不困。
十月二十四日 晴
他换了一个风格,帅却是一如既往。
昨天他是酷哥的好看,今天是精英的好看。那身西装肯定价值不菲,从裁剪的精确度来看就能知晓一二。如果他从两个月前就这样穿,估计我现在已经死在他西装裤下了。
我才认识郎星辰两个月?
可我觉得生活中全是他。上班是他、回家是他、吃饭是他、休息是他,原来他已经渗透进我的生活了吗?太可怕了,暗恋使人蹉跎时间,可我的时间本就是蹉跎而过的。暗恋使我拥有了一点点生机。
他好看的让我愧疚,我凭什么喜欢他?即使只作为暗恋。
他应该和另一个同样优秀同样光彩夺目的人在一起,而不是被我这样又老又穷又无能的人喜欢。
但是暗恋自由不是吗?谁心里没有一块乐土?
他真好看,我真喜欢他。
十月二十五日 多云
他是要开屏吗?
今天竟然又换了一个风格,换成了工装。一个地标性写字楼里的白领,穿什么工装?可是这个人啊,太恶劣了,工装都让他穿的潇潇洒洒。
我真的觉得自己无可救药,他穿什么我都喜欢。在便利店,他问我:“我这么穿是不是还行?”我十分诚实的回答他很好看,后面又怕他觉得奇怪于是加了一句,女孩子肯定特别喜欢。他那种欲言又止的感觉又出现了,但最后他说:“谢谢你觉得好看。”
过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