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朝一谈起他的时候整个人 都变得很柔和,方绪最迟钝的大脑都能感受得到,他问,“有没有不喜欢我的时候?”
“没有吧……”说完的时候邓朝一又思考了一会,又确定地说了一句,“没有的,第一眼见你的时候就喜欢你了。”
邓朝一指手画脚地给他描述:“你在食堂排队吃饭,手里拿了一本单词本,前面后面都是女生,你比她们都要好看,你打了两个菜,一个是西红柿炒蛋另一个是小炒肉,一共是12块五,我看到你在刷卡机上的名字’方绪’,那个时候我初三在高中部准备上竞赛。”
邓朝一在水中捉住了方绪的手,他的手在水里泡了很久,起了皱巴巴的皮,邓朝一将他的手心翻过来,沿着其中一条,跟着划了一条弯弯曲曲的线,告诉他:“这是你的爱情线。”
他摊开了自己的手掌,给他看自己的爱情线,好像弯弯曲曲是一模一样的。
方绪盯着他的手掌,听到邓朝一问他:“我们来玩一个快问快答。”
他抬头,跟邓朝一对视,邓朝一说,“你喜欢生物这门学科吗?”
“喜欢。”
“你喜欢水吗?”
“不喜欢。”
“你喜欢猫吗?”
“喜欢。”
“你喜欢我吗?”
“喜欢。”
“方绪,要改改了。你要把你自己的’你是’’你喜欢’变成’我是’’我喜欢了’。你喜欢猫,你不喜欢水,你喜欢我也喜欢生物这门学科。”
方绪坐在里面有点找不到方向,邓朝一继续跟他说:“nature上面有篇新的论文不知道你看没看,你知道能源部伯克利那个实验室他们可以捕捉不可见光了吗?”
你知道吗,光才是这个世界上最不可思议的东西。
它不是粒子也不是波,在漫漫宇宙中,它是最无穷最不可知的一类。
“是近红外光,是超出可见光之外目前可以捕捉到最长的光了。方绪你就是这样的,最早被人知道,却又看不到,要花很大力气才能捕捉到的。”
“可是,方绪,你是我所有的不可知中无法触碰的光”邓朝一把自己剖出来,祭了出去,“所以,所有关于我的事情,都是关于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