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废物且在逃的人,金钦给自己的结论打上了今晚第一块补丁。
他对二十五岁后发生的事情不太清楚,往郊区走时,只希望金觅没有在母子反目成仇的十二年里卖掉旧屋。
谢天谢地,指纹通过验证后,他迫不及待地钻进了旧屋。
一切都太熟悉。
还没往里跨一步,金钦就停住了脚,盯着小径旁枯萎的鲜花,不敢再往里走一步。
他知道时间是一剂毒药,本身毒性就强烈,还无孔不入、经久不散。
金钦知道,自己和金觅是这世上最亲密的母子,金觅的爱意不用说,从她美丽的眼睛里、温柔的嗓音里,每时每刻都能让他感知到,自己的妈妈有多么爱自己。
即使到现在,他依然知道,金觅爱他。
可经过这些枯萎的鲜花,看到摆在钢琴上的纸花时,金钦还是皱了下眉,嫌弃地埋怨了句:“烂品味。”
不知旧屋被空置了多久,金钦去每个房间都看了眼,他没动抽屉,也没打开衣柜,像个过客一样,在曾经的家里转了一圈。
他没有去卧室睡觉,而是选择了沙发,一条腿在沙发边耷拉着,另一条腿不得不屈着。照着最近养成的习惯,他在半身像头顶触了一下。
电流声响过之后,半身像清了下嗓子,温温柔柔道:“钦钦,到了晚安的时间,你应该知道,‘钦钦’是我的爱的最强浓缩版。如果你听到我这么叫你,那就说明‘钦钦’后边,还少了一句‘我爱你’。我爱你,钦钦。”
这是半身像说过最长的一句话,也是它第一次用“我”这个人称。
方才的困意全部消散,金钦盘腿坐在沙发上,盯住半身像问:“‘我’是谁?”
一阵“沙啦啦”的响声过后,半身像说:“‘我’是金钦。”
“恕我直言,你离智障应该只差一纸证书了吧?”
半身像没有回应,和往常一样,经过了漫长的运行后,再次进入了休眠时间。
金钦又触了几次半身像的头顶,始终没有得到回应,他的睡意也全部消散了。
连特滨大道都有成群结队的人经过。他透过彩色的玻璃往外望,目光穿过厨房和客厅间的小窗,掠过以红色为主色调的纸花,在吵闹和静谧的缝隙里想,谁会叫自己钦钦?又是谁有这样的爱意?
新年的第一天,金钦没有睡好。
再次醒来,半身像的蓝眼睛已经睁开了,不知看了自己多久。金钦难得没有起床气,伸出手遮住了它的眼睛:“看着我时,你在想什么?”
“看着你时,有时候会很生气,不过多数时候,会觉得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