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视他开车穿过两个城区的疲惫,撕毁他每个字都凝实着爱意的情书,摔碎他精挑细选的礼物——
总之就是对着干。
这很幼稚。
但程致霖喜欢看对方蹙眉垂眼时委屈难过地快要哭出来的样子,那对桃花眼里闪烁着什么东西碎裂后折射出来的光芒,很漂亮。
漂亮的他甚至想要伸手触摸。
他们就这样推拉式你来我往地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沈崇都重复着告白被拒绝伤心收拾心情再次告白然后被拒绝的无限循环模式。
家里人都很心疼他。
沈妈妈甚至后悔自己当初没有插手阻止自家孩子飞蛾扑火式的追求。
现在阻止来不及了,家人们怕已经一头扎进这段感情的沈崇都会因为阻碍触底反弹,甚至产生此生唯程致霖不可的念头——这种极其错误荒谬的念头一旦产生没个十年八年绝对是扭转不回来的。
清楚自家孩子心性的大人们只能窝火至极地关注他们的动向,心里约莫已经把程致霖凌迟爆破一万次了。
所幸功夫不负有心人——事实上这句谚语不怎么符合语境。程致霖在一年后接受了沈崇都的告白,仅仅只是因为他的逆反心理平复了而已,他知道自己早就动了心思,但就是嘴贱心贱地不愿意承认。
他们走到了一起。
沈崇都的脾气和性格本身都是糟糕到了极点的,身上刺儿多不说,防备心还特别重。他长相颇为明艳,面部轮廓的硬朗线条使他的模样不至于女气,但仍旧非常容易叫人联想到玫瑰花,灿烂热烈。
可他在程致霖面前却永远都是最柔软最不设防的状态,悄悄地修剪了身上的刺。
沈崇都学习很优秀,但对读书其实没有特别大的兴趣,提前毕业后便进入自家的公司工作。
他们还算甜蜜地处了一年。
可时间可以改变很多东西。
沈崇都在工作中磨平了身上的少年意气,像是化茧成蝶一般,更加内敛沉稳了。但对着程致霖的他总是不一样的,眼里点缀着星光,好似一如当年,从未改变。
程致霖在学校里以颜值能打品学兼优出名,女生们偷偷在暗地里叫他“冰美人”,只因他常年冷脸,笑容稀少,话不多,在图书馆一呆就是一整天。
沈崇都因为工作变得忙碌,不得不减少了来见他的时间。
程致霖是觉得自己没有办法像对方喜欢自己那样喜欢他,便觉得这样也挺好,不需要为了见面时的表现发愁。
他下意识地忽略掉自己手机锁屏和桌面的照片,忽略掉相册里占大头的对象,忽略因为减少了见面次而感到酸涩的心情,忽略自己努力提前毕业追赶上对方进度的行动。
他是为了自己而奋斗。
大概。
3.
程致霖提前争取到毕业了,他几乎是迫不及待地告诉了沈崇都这个消息,并罕见主动地提出了同居的邀请。
沈崇都欣喜于对方的主动,觉得自己的心意得到了认可。
但程致霖显然不是那种会设身处地的贴心伴侣,他将两人同居的房子定在了他家公司附近,忽略了沈崇都在这里居住的话去上班要开一小时车的地理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