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书被签了,这是前不久的事,他没有意见。后来老板说资方那边有个饭局要他去,他说不用了,他没有意见,想怎么改都行,哪怕要把师生关系改成亲爷俩他也没有意见。
老板那时摆出一副想掐死他的表情,说,你没有意见资方有意见!人家说欣赏你,对你的书有一些意见!你有什么要紧要命的事,跟我说说,我来给你摆平。
这是没得商量的意思。宋程仰没有办法,只好同意。老板这天早上去隔壁市出差,怕三十来岁的宋程仰搞叛逆似的,还想捆着他同去同回,宋程仰用他这个月的工资保证自己一定不会跑路。
对面新入职的小姑娘见他起身,也知他今晚要做什么去,俏皮地眨眨眼说:“宋老师,一切顺利呀~”
“谢谢。”宋程仰嗓音低沉,沙沙的,有种不近人情的冷,他把转椅推进工位,“不过请别叫我老师,不要开这种玩笑。谢谢。”
小姑娘红着耳朵发窘,有些尴尬地盯着自己的电脑屏幕,不吭气了。旁边好些人一副习以为常的模样,头都不带抬的。
宋程仰站起来时,办公区像平地里长出一棵树,他身高有一米九几,至于到底九几一直是个谜,没有人问过。宋程仰在工作室做了两三年,对参与社交兴趣寥寥,以至于至今仍没有谁能够和他相熟到聊这些——这些私人的、琐碎的东西。
就像他写出的小说一样,所有人都觉得他就是个内心疯狂的家伙,写一些变态的幻想,以补充他乏善可陈的人生。至于是真是假呢,人们渐渐也不关心了。因为追究这事儿没有意思,也没有意义。
没有人会去问圆谷英二是不是真的见过奥特曼和哥斯拉。
没有人问宋程仰究竟一米九几,也就不会有人去问宋程仰究竟是否和某个学生有过不正当关系,是否做过狗,是否跪着舔过别人的鸡巴。
这对宋程仰来说是件莫大的好事。
因为他怕别人真的来问。只有他自己知道,如果别人真的来问,他是经不住拷问的。这不是说他觉得叫人发现自己写幻想是件可耻的事;这是因为他知道他写的不是幻想,那一切都真实发生过。
约定的饭店就在公司附近,他们约的晚上七点,宋程仰习惯早到,没到六点半就站在了大门口。他和老板发消息,老板还在赶来的路上,打电话过来,让他先去包间,说资方代表好像也已经到了。他说这话时急得像火燎屁股,一边给宋程仰交代事儿,一边扯着嗓子让司机加速超车。
宋程仰看着玻璃墙里西装革履的人们,又低头看了眼藏蓝色圆领套头衫配Carhartt夹克外套的自己,再思及自己那本乏味至极的情色小说,不禁在心里暗骂谁选的这么烧包的地儿。
包间在三楼,到处都是浓郁的暖色。宋程仰踩在深红的地毯上,看着门板上的包间号,忽然很后悔自己卖了它。
他一直这样麻痹自己——没有意见,仿佛他对那些已逝的过往也没有意见。一切都是那样从他生命中离去,像斩断他一只手,一条腿,一颗头,他还是如游魂般苟活在这世上,吃饭,睡觉,上班,所以他可以欺骗自己没有意见。他告诉自己,人生如果已到了这种境地,那意见就会变成很多余的东西。
宋程仰压下门把手,推开门时,偌大的包间里只有一个人。
他和那些西装革履的人们一个样,光鲜靓丽、精致无匹,正背对着宋程仰,站在窗边,好像在俯瞰夜景。可宋程仰知道他在作怪,三楼哪有什么夜景可看,更何况窗玻璃上还隐约反射出了他手机屏幕的光,不过是在背对着人玩手机。
宋程仰缓步走进来,反手在背后关上门,心中祈祷这餐能快点结束。这种应酬总让他感到不堪忍受。
圆桌,宋程仰随便拉开角落里一个座位,坐下,觉得不大好,又站起来。
从始至终,窗边那个人都没回头看过一眼,只专注地盯着自己的手机。宋程仰乐得如此,但往往他乐得的事儿多少都有些反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