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从霄不想回答这问题,在程秋野那里他们认识了不到俩月,正常。
他其实不怎么怪程秋野,对于十年的跨度来说,一个夏天太快太短,就像天空中划过的流星。
不对,程秋野是流星,是焰火,黎从霄是地上那个为看到他而欢呼雀跃的人。
只是有点不甘心。
十年前他做了正确的选择,就是克制、放弃。
十年后他选择强扭,他不知道这是不是正确的选择,但是瓜熟了,不扭多可惜。说实在的,他也不是什么好人。
黎从霄勾勾唇角。
边树还在劝:“……第一次谈恋爱能不能别这么仓促?我不是建议你分手,我建议你再谈个一年半载的,多跟人处处,你听见了吗黎从霄?”
黎从霄又想了想刚才程秋野仰头抬眼看他的神情,那是种克制和安静,他说:“他刚闹完一场病你就要他热情啊?你的医者仁心呢?你再认识他久一点就知道了,他不是你想得那样,他很好的。”
“反正现在是看不出来有多好。”边树只觉得黎从霄对程秋野有怜爱滤镜。“他是不是谈过好多次恋爱了?”
“?”
边树觉得自己说的很对,“情场高手一般都挺会拿捏人的。”
黎从霄无奈的看着他,“行了别说了,我知道你什么意思,他没拿捏我,我也不是傻子。”
“唉。”边树夸张的叹了口气,抓了抓卷毛头,“记得让我去当伴郎。”
黎从霄被逗乐了,拍了拍椅子扶手,他站起来,“如果办婚礼的话你肯定是伴郎。”
边树比了个ok,他把话都说到位了,以后就不会再提,除非程秋野真的渣了黎从霄。
“走吧去谈你的恋爱。”边树朗诵:“谈不被定义的恋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