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原本盯着唇的视线转移到脸上其他地方,看着他的鼻尖,滑过高|挺的山根,转到眉骨下的双眼。乐臻弹唱的时候半阖着眼,视线微垂,高祺因突然心生出幸好他没有唱歌时盯着人看的习惯,不然自己怕是今天要命绝于此了。
一段很快结束,乐臻唱完了抬头看他,高祺因觉得自己大概是命不该绝,被看得一个激灵反应了过来,喃喃了一声:“好听……”
乐臻提起唇角笑了笑,说:“就这么点,谁唱都不会难听到哪里去吧。”
高祺因却用力摇了摇头,说:“不是的,是真的好听。”
“到底是是还是不是啊,”乐臻失笑,上臂搁在吉他上,小臂随意的dàng着,问他,“这回满意了?”
高祺因又用力地点头:“满意!”
看着对方称得上是乖巧的样子,乐臻摇了摇头,似是有点无奈,抬手摸了摸对方的发顶,又问他:“这么喜欢啊。”
“喜欢!”高祺因毫不犹豫地答。
是真的很好听,他想。
弹着吉他唱着歌的乐臻可能就是有一股魔力,让人的视线都带上了磁性,牢牢地吸在他的身上,耳朵又被那温柔的嗓音以恰到好处的力度按摩着。听他唱歌,是一份享受。
而面前唱歌的人的模样,唱着歌时眼里的温情,视频中面上发自内心的笑容,每次抚摸乐器时表现出的不舍和爱,突然就让高祺因想起之前马鹏飞和他说的话来。
他说:老板人其实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