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深国对秦仁杰说:“秦副总队,继续分析下去。”
秦仁杰说:“犯罪嫌疑人要想完全控制三个男人,枪不用多,一把就行。但是犯罪嫌疑人不能少,一个人是不可能完全制服三个青壮年男子,两个人也比较困难。因此我认为犯罪嫌疑人应该是三个人,两起案件都是团伙作案。”
秦仁杰继续分析:“另外还有一点,根据现场新鲜的车轮胎印,轮距等痕迹可以断定,犯罪团伙有一辆面包车,三名被害人就是被面包车拉来的,犯罪嫌疑人将他们杀害后,又趁着那辆面包车逃离现场。”
秦仁杰着重分析出现在现场的面包车一定是犯罪团伙的,他在调查当地村民时,当地村民说:平日这条乡村道上通过的都是农用车,很少有面包车驶过。
秦仁杰由此分析,那辆面包车有可能是犯罪团伙自己的,也有可能是抢劫来的。如果是抢劫用来作案的,那么作案后遗弃的可能性较大,如果是犯罪团伙自用车,那么则无法抹去它的特征。
秦仁杰针对面包车的特性,在专案组分析会上要求刑侦员调查长安市所有面包车,特别是近期被盗被劫的面包车,调查与现场胎印一致的可疑面包车。
胡世豪局长在分析会上说:“马迹村凶杀案现场比较偏僻,而且路不好走。可是犯罪嫌疑人在没路灯,没路标的情况下非常容易迈过一个高坎,从公路上下到乡村道上,说明犯罪团伙中有人非常熟识马迹村的路况。”
朱彬问:“胡局,你认为犯罪团伙中有马迹村的熟人?”
胡世豪说:“他们中有马迹村的亲戚或者朋友,并且经常来往,要么就是马迹村的村民。”
秦仁杰说:“我们从勘查现场埋尸的土坑,土堆上可以肯定,犯罪嫌疑人使用过一把铁锹。那把铁锹的来源可能有两种,一种可能是犯罪团伙自带,二种可能是借的。”
朱彬问:“秦副总队,你认为铁锹是自带的,还是借的呢?”
秦仁杰说:“我认为借的可能性大些。如果是借,那一定是从马迹村的村民家借的。原因有二个,一个是就近借,犯罪嫌疑人不可能跑太远,二是胡局判断犯罪团伙中有人跟马迹村有关联,借铁锹更便利些。”
秦仁杰分析完后,朱彬又问:“秦副总队,马迹村凶杀案如何定性呢?”
秦仁杰说:“凶杀案,一般不离开三种性质情杀,财杀和仇杀。这两起案件是多名犯罪嫌疑人杀害三名青壮年男子,这不符合情杀的特征。仇杀一般都有宣泄施暴的过程,但是三名被害人身上除了致命的枪伤外没有其他伤痕,这不符合仇杀的规律。排除情杀和仇杀,那么就只有为钱财而起杀心,所以这两起案子我认为财杀的可能性较大。”
朱彬问:“财杀,一般都是入室劫财,这两起案子如果是为了劫财的话,那么犯罪嫌疑人劫的是什么财?三个青壮年男子身上能带多少钱财呢?”
秦仁杰道:“朱队,你注意没有这两起案子,分别有两个现场,一个紧邻高速另一个在高速出口。而被害人是三人,我认为有一种可能,三名被害人很像是跑长途运输的,跑长途运输的货车连同司机一般是都是两三个人。如果这样的话,犯罪嫌疑人劫的很可能就是货车上的货物。”
杨深国对秦仁杰说:“秦副总队,继续分析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