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伤到了别处,妆妆可能就会去医院。
可伤的地方有些尴尬,妆妆虽说不识数,却要脸啊。
最关键的是,她就喜欢狗贼叔叔给她换药。
至于为什么——
心思单纯,关键是对狗贼叔叔没什么不健康想法的妆妆,绞尽脑汁也找不到答案。
“行。”
李南征一口答应了下来。
反正有些事只有零次,和无数次的区别。
他自认为也了解小女孩特要面子,不想让人知道她这儿中刀的心思。
“不过自己换药,终究不是医院。因为这样,可能会留下疤痕。”
李南征目视前方时,又想到了这个避不开的问题。
尽管屁股不是脸——
可妆妆未来的老公,如果看到雪月有疤后,会不会觉得遗憾?
“这更不是问题了。我从小练功夫、尤其后来外出打黑拳来锻炼实战时,磕着碰着的次数多了去,也没留下任何的疤痕。”
妆妆很骄傲的语气:“我特殊的无疤痕皮肤,遗传自我妈。哦,婉儿应该早就和你说过,我妈是被狼王养大的孩子了吧?”
狼王养大的孩子——
因特殊的生长环境,果腹的食物和人类不同,不但造就了温软玉的速度极快、堪称近身格斗第一人的功夫,更让她的自身体质,也发生了某种变化。
简单地来说就是,用刀子在大嫂身上划一刀,愈合速度不但远超普通人,而且不留痕。
“厉害啊。”
听妆妆说完后,李南征满脸的羡慕。
徒增找把刀子,在小狗腿身上划一刀,看看效果的强烈冲动。
不过想到这还真不人能做出来的事,赶紧灭了这个心思!
李南征没有提起妆妆舍身救她,他心中有多么感激的那些屁话。
妆妆更没打算,打着舍身救他的借口,必须得每天给他洗裤衩子来赚钱的要求。
有些事自己心里清楚该怎么做就好,千万别说出来。
要不然某种很宝贵的东西,就有可能会丢掉。
嘀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