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了,文秀,你不是在写作吗,我给你带了一个本子”,江熙从包里掏出一个淡绿色的本子递给李文秀。
文秀很是惊喜,蹦蹦跳跳地抱住了江熙,“谢谢你江熙,真的谢谢你,我上次去县城忘记买笔记本了,你这真是及时雨啊”。
“不用谢,能帮到你就好”,江熙笑着说道。
“文秀,你都写些什么啊”,库兰好奇地问。
李文秀有些不好意思,“没什么,主要是记录生活,艺术来源于现实吗”。
江熙: 某音,记录美好生活。
“对了,托肯,你说叼羊,巴太去了吗”,李文秀问道。
“去了,他们男的早早地就去了,那个叼羊比赛,一整天就那个叼啊叼,就一天过去了”,托肯吐槽道。
库兰也接话,“就是啊,他们一张羊皮能玩一天,有什么好叼的”。
“那我们女生可以参加吗”,江熙问道,她也想抢哎。
“你”?托肯和库兰一起转头看了过来,“你也想参加”?
“恩,我想玩”,江熙点点头。
托肯皱着眉说,“女孩子叼羊这个的很少,而且男女是不一起玩的,你还是跟着我们一起参加舞会吧”。
江熙秒懂,男女授受不亲,行,她不玩就是。
江熙咬着松胶,实在是有够费牙齿的,这牙口不好的,还真嚼不动。
几个人直接在树林里开始采摘了,野草莓什么的,边走边吃,不得不说,这种野生的就是味道浓,格外有草莓味。
“累死了,休息会”,托肯一屁股坐下,喘着气。
“来,看着我”,江熙举起相机,对着她们三个。
“你带相机了啊”,这异口同声的是托肯和李文秀。
“这是相机”?惊讶地是库兰。
“对,带了,来,三位看我,给我眼神”,江熙把控着镜头,记录下她们此刻的样子。
“娜拉比可喜欢拍照了,就是今天的新娘子,到时候,你可要帮她多拍几张”,托肯拍拍江熙的胳膊。
江熙点点头,“没问题”。
四个人说笑了一会,这才继续出发,远远地就看到了一群人在玩叼羊。
“看,那个是巴太”,库兰最先看到了巴太,“他旁边是我叔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