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六章 择偶权

相应的,自然还有了许多可以“上电视”的机会。

正是虚荣的年纪,谁又能拒绝得了“出名”呢?

遥想当初自己第一次上“新闻”时,还是因为一次“黑网吧整治活动”中,作为被不良商家“荼毒”的“被害者”,才拥有了特写。

虽然结果,是被妈妈罚着跪了几个小时的搓衣板。

但至今想起自己曾被无数人“看到”的经历时,我还是非常“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

如今因为从事了消防事业,完成了“被害者”到被人“歌颂”者的转变后,我又怎么能不去为了自己的新身份而感到骄傲呢?

能有“美名”的可能,谁还愿意去“臭名昭着”!

后来又发生了一件事情,导致我不再甘心于仅在“新闻”里去当个背景。

我在特勤服役期间,Q市曾发生过一次轰动全国的“芥子气”泄露事件!

事件的起因,是该死的小“日子”在侵华期间留下的一枚“毒气弹”,被某建筑工地施工时给挖了出来。

那些在一线冒死参与处置老班长们,不但得到了相应的“立功”奖励,还获得了被央视焦点访谈栏目“专访”的机会。

作为平时兼顾收发信件“重任”的通讯员,我最直观的感受便是,在节目一经播出以后,那些在电视台上“露过脸”的班长们,“情书”简直收到手软!

最夸张时,受访中长相最为“阳刚”的一位,竟在一天之内收到了二百多封“表白”。

那个年代,自媒体尚未兴起。

以央视为代表的主流媒体,仍旧掌握着全国最大的流量。

“英雄事迹”被这种权威平台发布后,其影响之广,可想而知。

最令我羡慕的,是“纷至沓来”的求偶信来源,几乎涵盖了我能想象到的方方面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