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1章 找上门

得出一个结论....如果自己亲自出马,差不多能把刑期搞到10年以下。

但前提是得退赃、签认罪认罚具结书。

蒋梦瑶的法律意见书中,列举了几条辩护意见。

一:对销售金额存疑,还针对商标这一块做了说明。

倒是有点知识产权的理论功底。

二:最关键的证据鉴定意见书存疑,程序存在多处违法。

小主,

三:点明了从轻、减轻处罚的原因。

整份意见书中除了一些小瑕疵之外,水平不低啊!

金胜抬头问道:“梦瑶,这份东西是你独立完成的吗?”

蒋梦瑶有点不好意思道:“其实我是在悦姐姐指导之下做的。”

“但是我保证,她只是说了下大致的方向。”

“所有内容,包括引用法条,全是我自己找的。”

原来背后有陈悦出手,那就说得过去了。

金胜心思随之一动,这以后免费的劳动力不是有了。

上次跟她交流过,水平不低。

说回眼前这个案子。

被告人自己在治安局做的口供中,都已经撂的一干二净了。

辩护空间直接给定死了。

这一点就很无奈。

根据相关规定,案子在治安侦查阶段,律师是无法直接阅卷的。

有些客气点的‘蜀黍’还能跟你简单说一下,否则完全是靠盲猜。

要问三个部门中,谁最烦刑事律师。

那无疑就是治安了。

因为到了检察署阶段,律师就能开始挑刺了。

有一个模糊点,就可能会被退回‘补充侦查’。

搞来搞去的,你说烦不烦。

万一有点程序违规什么的,还有可能被追责。

“咚咚.......”

金胜正准备说自己意见的时候,办公室的门被敲响了。

卢晨推门进来道:“金律,前台通知,有一个叫卞奇峰的律师来找你。”

金胜一听也想起了对方是谁。

宝山区那个案子的一审代理律师。

没想到他会主动找上门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