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出一个结论....如果自己亲自出马,差不多能把刑期搞到10年以下。
但前提是得退赃、签认罪认罚具结书。
蒋梦瑶的法律意见书中,列举了几条辩护意见。
一:对销售金额存疑,还针对商标这一块做了说明。
倒是有点知识产权的理论功底。
二:最关键的证据鉴定意见书存疑,程序存在多处违法。
小主,
三:点明了从轻、减轻处罚的原因。
整份意见书中除了一些小瑕疵之外,水平不低啊!
金胜抬头问道:“梦瑶,这份东西是你独立完成的吗?”
蒋梦瑶有点不好意思道:“其实我是在悦姐姐指导之下做的。”
“但是我保证,她只是说了下大致的方向。”
“所有内容,包括引用法条,全是我自己找的。”
原来背后有陈悦出手,那就说得过去了。
金胜心思随之一动,这以后免费的劳动力不是有了。
上次跟她交流过,水平不低。
说回眼前这个案子。
被告人自己在治安局做的口供中,都已经撂的一干二净了。
辩护空间直接给定死了。
这一点就很无奈。
根据相关规定,案子在治安侦查阶段,律师是无法直接阅卷的。
有些客气点的‘蜀黍’还能跟你简单说一下,否则完全是靠盲猜。
要问三个部门中,谁最烦刑事律师。
那无疑就是治安了。
因为到了检察署阶段,律师就能开始挑刺了。
有一个模糊点,就可能会被退回‘补充侦查’。
搞来搞去的,你说烦不烦。
万一有点程序违规什么的,还有可能被追责。
“咚咚.......”
金胜正准备说自己意见的时候,办公室的门被敲响了。
卢晨推门进来道:“金律,前台通知,有一个叫卞奇峰的律师来找你。”
金胜一听也想起了对方是谁。
宝山区那个案子的一审代理律师。
没想到他会主动找上门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