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农资乱象中的种子问题

官场雅痞 六月榴火 1192 字 5天前

等大家都吃的差不多了,郭怀来这才说道:“老周前年的时候,通过政府招商,在四国农业株式会社以技术合作为名,种植了1000亩的水培芹菜。

芹菜的种子,用的是日本四国的。

水芹菜这个东西,和韭菜的收获方式差不多,都是一茬一茬地割下来。

割完了它还会继续长嘛。

收获很不错,一亩水田的收入是多少来着?”

周国铭这个时候接过郭怀来的话,解释道:“扣掉所有成本,一亩水田能收入一万多点。

说实话,水芹菜种植是一个利润很丰厚的新型农业种植。

去年我就扩产了,用的种子是自己留的。

结果,现在被日本的种子企业告了,说我们这是在侵犯他们的知识产权,要我赔偿5000千万元。

这我肯定不服嘛!

他的种子既不是转基因也不是杂交的,哪里来的知识产权呢!

可是,我们市的法院还真就判我输了。

不但要赔他们5000万,还要加上滞纳金435万。

所以,我就把官司打到省委这里了。”

明白了,李怀节可以肯定,郭怀来这又是想要打个抱不平!

不过,想想也能理解,种子上的事情,争的可不是眼前这三五千万,争的是知识产权。

如果这次周国铭真的输了官司,以后国内的水芹菜种植户,是不是都必须要给那家种子公司交钱?

你们自己判自己输的嘛!

难怪郭怀来会这么重视了,涉及到民本问题,那当然是不可能妥协的。

“法院的判罚依据是什么?”李怀节对法院这样的判罚不理解,“没有法律依据的话,法院也不可能这么判吧。”

“第一,合同附件明确提出禁止留种繁殖,我公司的法务审核时,没有注意到这条隐形条款,造成了重大审核失误;

第二,根据国际种子公约,常规品种也在保护范围内。

当时我们市招商办为了冲业绩,各种做我的思想工作;再加上外商又在说,可以搞技术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