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够,这当然不够。”
“在之前你刚才也说了一个关键词,那就是他们二人的矛盾是因为工作产生,才导致杨硕打了吴佳豪。”
“在座的各位生活中难免和其他人发生口角,在工作上和同事意见相左更是很常见的事情。”
“那么你们会因为一次的工作矛盾,就将这个人和伦理道德,甚至是法律纲常联想在一起吗?”
“总不能别人给你一耳光,你就联想到这个人是杀人犯吧?”
“难道打人耳光的就都是杀人,而杀人犯就都会打人耳光吗?”
“所以这个观点是站不住的。”
“同时,还有另一个问题,你说这是证人的主观臆断,那你刚才的质疑,又何尝不是主观臆断?”
“难道证人就不能是一个正义感极强,心胸开阔的人吗?”
“他或许根本就没有因为工作上的矛盾,上升到个人道德层面,所以这主观臆断是哪里来的?”
“还有一个很关键的问题,你质疑证人的证言,还说是他主观臆断编造的,那不就是在说他诬陷被告?”
“那么你这种猜测,是不是也是一种诬陷?诬陷证人做了伪证?”
“表现为捏造他人的犯罪事实,并向有关机关进行告发,这就已经涉及了诬陷,而在这个过程中诬告手段恶劣、引起司法机关启动司法活动、造成被诬告人精神失常或自杀、导致被诬告人被错误取保候审、拘留、逮捕等情形的,则构成严重情形。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诬告陷害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张三一通反问。
直接听蒙蔽了现场所有律师。
甚至都听蒙蔽了法官席上的法官。
至于徐守财这会脑瓜子更是嗡嗡的。
坏了,冲我来的!!!
苏晨眼前一亮,这个吊,这个吊啊!
【叮!恭喜宿主,获得徐守财10000点破防值!】
“你胡说,我这只是正常假设!”
“不不不,你这是出于你主观臆想的诬陷,因为证人已经在警局做了笔录,你质疑他证言的真实性,那就是在说他作伪证,就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