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局审讯室里。
一道严肃的声音响起:“姓名,年龄,籍贯,职业。”
李清月和另一位民警对李老板进行审问。
李老板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李建明,45岁,彭城人,包工头……”
“同志,你们是不是搞错了!我没犯法啊。”李老板觉得民警小题大做,狡辩着。
李清月一脸严肃,指着手里的玉神人兽像问道:“这东西怎么来的?”
“我花200万买的!”
“你不知道倒卖国家文物是犯法的吗?”李清月呵斥道。
“不太清楚,这是别人卖给我的。”李老板装糊涂,敷衍道。
“这是红山文化的玉器,属于国家一级文物,禁止非法交易。”李清月向李老板说明。
李老板点头:“明白了,以后不买了。”
“不过,这玉器是现代仿品,我正好想报警呢!我被人诈骗了。
警察同志能不能帮我把钱要回来?”
李老板见事情既然闹到这里,干脆让警察帮他讨回损失。
李清月和另一名民警对视一眼,没想到李老板竟然会这么说。
“你是说这件玉器是假的?”李清月盯着手中的玉器,再次确认。
“是啊,被忽悠了。
我买后不放心,找了好几个专家鉴定,都说是现代工艺品。
这下不算贩卖文物了吧?”李老板内心苦涩,一想到200万就心疼。
其实李老板本来以为是真的,也不敢把话挑明。
后来因为接工程被压了不少资金,想着将玉器拿出来出售,没想到经多人鉴定被说成是假的。
那时,他才“明白”自己被人忽悠了,也不再藏着掖着,一心只想把钱拿回来。
“警察同志,你们一定要为我做主啊。200万那可是我辛苦的血汗钱啊。”
李老板案子没交代,反倒将自己说成了受害者,向警察诉苦。
“那你把玉器交易过程和案子细节详细说一遍。”李清月接着问道。
“好!事情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