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 方辰:这就是我的缘分吗?

不过看她写得这么认真,语气又傲娇又得意,倒也挺有意思的。

“行吧,既然是你写的,我就瞧瞧你第36条到底有多重要。”方辰咕哝着,继续往下翻。

第12条: 我喜欢别人夸我头发顺,最好是边说边帮我扎小辫子,我会假装害羞,其实超开心的!

第25条: 我喜欢用紫色的灵玉泡脚,因为泡完之后我觉得连走路都能飞。

第36条(画了五颗星): 我最喜欢别人送我“意外的小礼物”,就算只是地上捡的石头,只要包装得好,我也会高兴一整天!(尤其是帅哥送的)

第41条: 我喜欢喝灵茶,但只喝三种口味:桃花味、仙女味和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味但我喜欢的那种味。

第52条(特别标红): 如果有人在我面前说“天尊今天真是光芒万丈、倾国倾城”,我嘴上会说“哪有”,但心里已经乐开花,还会记住你三百年!

第64条: 我喜欢睡觉前有人讲我小时候的故事,哪怕是编的,也得讲得我特别聪明可爱那种。

第77条: 我喜欢别人听我讲话的时候眼睛亮晶晶的,感觉像是我说的每句话都能上金榜。

第88条(旁边画了一个超大的爱心): 我最最喜欢的,是有人真的把我写进自己的书里,记住我的一切,哪怕我忘了他,他也一直记得我。哎呀呀,说得我都感动了。

“这TM也太野了吧...”方辰翻着这本少女手账。

这要说是“历史杂书”,确实是本写人的“历史”,但写的不是域外天魔,而是写大梦天尊这个人。

问题是,写得也太野了。

方辰看了几页,实在忍不住怀疑:

这是不是哪个和大梦天尊不对付的家伙,故意抹黑她?

把她写成一个脑子里只有恋爱和甜食的中二少女,然后还特意把这本书丢进图书馆,就等着哪天有人翻出来笑话她?

虽然方辰本人从来没见过大梦天尊。

但,她能把数千万、上亿的域外天魔的灵魂核心活生生的撕扯出来。

再一个个拉进自己织出来的梦境战场里,让它们在里面无限循环地被修士杀掉。

这种操作,别说天真了,连“心软”都沾不上边。

结果现在她在这本书里,居然被写成了什么“紫发红瞳,最爱毛绒玩具,小动物一见她就会贴贴”的人设。

假。真的是太假了。

方辰正准备把这本少女风满满的手账塞回书架,忽然发现书页边角泛起一丝金光。

他眉头一挑,赶紧停下手,细看才发现那页后面居然藏着一层薄得几乎透明的“灵纸页”。

普通人根本看不到,只有金丹以上、神识够强的修士才能察觉。

方辰小心地把那页抽出来,一看,上面歪歪扭扭写了一行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