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肖看他走出来,似乎也没有惊讶,把热好的牛奶倒进杯子里,道:“先去洗漱吧,新的剃须刀给你放牙刷旁边了。”
“你昨天买的?”吴肖居然记得给他买剃须刀,这让莫匀意外欣喜,起床气都瞬间清爽了。
吴肖道:“不是,刚刚出去买牛奶的时候,顺手拿的。”
买牛奶还能顺便买到这个?
莫匀拿起剃须刀看了看,这种剃须刀不便宜,正规品牌专柜才有,这个点开门营业还能顺路的也就小区旁边那家小超市了,跟以前的门市部没啥两样,上回他进去买盒烟都没有他平时抽的那种,能卖这么高端的剃须刀?
要么就是吴肖之前就买好了,没想着让他继续住在这儿才没拿出来?
那怎么又突然拿出来了呢?
因为被录取了,太高兴?
难道······他现在是沾了大成的光?
虽然不太爽,不过,这样好像也不错。
吃饭的时候,门铃突然响了,来的是魏文松,进门把东西放下就紧接着走了。吴肖有些莫名的看着堆放在客厅的衣服,“这是什么?”
“你要去新公司报到上班,当然要穿正式一点。昨晚我临时让小魏去跑了趟商场,先拿回来这两套,你先穿着,回头我再陪你去多买几套换穿的,一直说要陪你去逛也没逛成······这件颜色不错,你今天就穿这件吧,我看看领带的话······嗯,配这一条刚好。”莫匀自说自话的挑好衣服一股脑的塞到吴肖怀里,“要快点了,不然出门时间不够了。”说完自己先跑回卧室从衣橱里翻出自己的西服开始往身上套。
吴肖慢慢的将衣服翻过来看了看,只是一件藏蓝色的西装外套,不会有任何图案。他这么小心,到底在想什么呢。
昨天的事不过是自己太敏感误会了,就像方子谦说的,不会有人认出他,以后也不会再有人注意到他。他只要安安静静的上班下班就好了,像平时一样。
“果然鲜亮的颜色比较适合你,皮肤都更白了,像个小鲜肉。”莫匀换好衣服出来,一看见穿上一身英伦风深蓝修身西服的吴肖,眼睛瞬间就亮了。
“你还知道小鲜肉这种词儿。”吴肖对自己穿什么没啥感觉,刚才看见的标牌倒是让他有些不舒服。
“我去上班穿这么贵的西装好像不太合适,只是普通员工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