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上猫猫没心没肺的巨大呼噜声,莫名好笑。
余幡:“……”
接着,余幡又一次来的时候。
它胸前的牌子没换,字儿却改成了——“我今天把叔叔珍藏的水晶杯打碎了,八百八十八一对,叔叔没有生气。但叔叔路过时,不小心踩到了碎片,把脚扎破了,叔叔很生气。”
余幡快笑死了。
他看向身旁脚上缠着绷带,正在一本正经喝茶的易行文,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妥协道:“哥,你还是把它送走吧,我怕它再留在这儿,你的杯子和鹦鹉的毛肯定一个都剩不下了。”
委婉的告状终于有了成果,每天艰难的猫毛大战也落下了帷幕,易行文总算呼了口气。
但他其实不是嫌猫麻烦,只是余幡对猫毛过敏,虽然他好像对养宠物这件事乐在其中,但易行文不想他每次过来都小心翼翼、胆战心惊的。
易行文心下松了口气,面上却佯装犹豫道:“它的主人还没找到。”
“这么长时间了都没人联系,它的主人肯定不要它了……”余幡不是玻璃心,接受得了人间险恶,自然也不会拘泥于过去,心大道:“要不然咱们替它找个新主人吧,我问问我朋友有没有愿意收养猫咪的,哥,你也问问吧,总得找个合适的……”
易行文看了看他的脸色,气定神闲地提议道:“嗯……我有个朋友,家里有钱,并且很闲,应该愿意收养它。”
余幡抬头惊喜道:“那太好啦!”
第二天,有钱且闲的齐砚应邀来到易行文家。
他在门口四处打量了一下这栋别墅,吐槽道:“你是有钱没处花了还是闲钱烧得慌,竟然一个人住这么大的双层别墅?晚上不瘆得慌?”
易行文有求于他,也不跟他抬杠,道:“二十年前的简易别墅而已。”
齐砚啧啧两声,跟着他进了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