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平时不聊天,也没什么好聊的,见面时,我在QQ上发个问号,他回一个OK或者有事,就是这样,有事的日子,我心照不宣的以为他在和别的玩伴一起。
我和他聊天的QQ号是专门申请的小号,只有他一个人。院里有学长找过我,学长的眼睛毒辣,一眼就看出我不对劲,上课时对我使眼色,我不喜欢被人倒追的感觉,那样没有征服的感觉,一直对学长装傻充楞。
有一年元旦,我给他发了个问号,他回了个有事。我有点生气,问了一句什么事。那是我们除了标点符号外,为数不多的几次聊天。
有学妹向他告白,他要请学妹吃饭,把话讲清楚。
他实在是老实的过头了。
我说,你不需要为此感到抱歉,直接说不喜欢就行,请她吃饭反而会让她多想。
他坐在宾馆里,给师妹打电话,说有喜欢的人了。我跪在他面前,问是我吗,他点点头,我是开心的,作为成年人的礼尚往来,我觉得我也要喜欢他一点了。
我喜欢看书,书单从从豆瓣上抄下来的,被推荐的书我都看过,哪怕没有,也看过相关书评。但我很少记住相关内容,有时看完一本书也记不住主人公的姓名。我很敏感,但没有人能看出来,外人对我的评价是:阳光开朗,活泼逗比。我也不想在外人面前展现我变态的一面。
我特别爱幻想,从小就爱想一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在外人看来,我是静静的坐着看书或者小憩,其实,我的思绪早就飞出来天,神游天外,就连高考那么紧张的时刻,我坐在考场上,还在胡思乱想,脑子里放着欢快的歌曲,怎么拽都拽不回来。
我第一次见刘文博时,刘文博手指的倒刺旁有很多血口子,口子很小,压根不会被人发现,我也是在握住他手指用力时,闻到了血腥味,看到我手掌上的点点血迹,才发现刘文博的伤口。
刘文博是个比我还变态的人,我只是喜欢看相关的电影书籍,无聊时遐想一番,但刘文博,是真枪实干。
刘文博踢足球,腿上都是伤疤,他时常摁着自己淤青的小腿,使劲发力,使劲往里摁着钻,我看着都疼。有时破了皮,他也不去医务室,自己买瓶酒精,对着伤口猛喷,我闭着眼不敢看。
他喜欢扣掉自己的伤疤,静静的看着鲜红的血液,慢慢的,一滴一滴的从伤口渗透出来,每当血液被血小板凝固后,刘文博就开始用力挤身边的血,把它们挤到一堆,再慢慢的滴出来。
伤口总是很久才会愈合,如果没有新的伤口出现,旧的伤口就会来来回回的被抠开,抠的鲜血淋漓,瘆的我头皮发麻。
他说,只有自己痛的时候,才会感到真正的快乐,才能发觉自己是活着的。
我总觉得刘文博心里有疾病,劝他去看医生,他迟疑的看着我,充满恐惧,说自己一辈子都不会去看心理医生的。
我总是随身携带者创可贴和冰贴,有时候看到他手上的挣开的倒刺,悄悄的递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