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初步协议的主要内容是:
一、粤西不得自立称国,不得称王。
二、粤西属于沈云峰实际控制,朝廷不派驻军队,粤西对外国防务由丰南号负责,外国军队不得进入。
三、粤西不得开设口岸,擅自与外国通商。粤西与国内通商与其他地方一致对待。
四、粤西不得与太平匪联系,不得供给太平匪物资。
五、朝廷继续向粤西派驻官员,由吏部商粤西酌定,粤西境内的朝廷官员,粤西有监察建议的权利。撤销高廉道衙门。
六、粤西需保证各州府县定期缴纳赋税,按照粤西提出的每年增长一成的标准。
七、高州总兵张耀宗和都司郑泽川,纵兵抢劫钱财,需负主要责任,张耀宗问斩,郑泽川满门抄斩。其他军队人员粤西应交接返回。
八、粤西境内盐、海关以及珠场巡检等一律撤除,由粤西自行管理。粤西境内学政保留,以保证粤西读书子弟科举之途径。
九、在阳江设立专门对接粤西的衙门,由两广总督府直接派出。负责官员品级待定。
十、粤西除实控地域外,不得再向外扩张,朝廷亦保证不对粤西用兵。
十一、粤西擅自兴兵,应承担部分损失,分两年交付白银5万两用于抚恤。琼州府暂归粤西控制,但粤西需负责海面剿匪以及海防等军务。
总体来说,双方都得到自己这方需要的,对于大清来说,这是耻辱的但又是现实的,不能两边开战,要先解决太平军。
对于“丰南号”来说,必须迅速脱离战争,集中精力到建设上来,做一些让步总比拉锯战好多了。
双方也都明白,协议就是一张纸,双方愿意执行,那就是协议,不愿意执行,就是一张废纸,这完全取决于双方的实力对比和现实需要。
现实就是双方都需要停战,保持一段时间的相对稳定。那么在这段稳定的期间,对一些规则予以确定,以保证大方向的落实。